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公示(第三十八項問題)

瀏覽次數: 作者: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信息來源: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:2023-12-14 16:15 字號:

2021年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第三十八項問題已整改完成,并通過核查驗收。根據《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》要求,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:

一、整改問題

一些市縣及自然資源部門對礦山整治工作重視不夠、督促不力,甚至敷衍應付,加之驗收把關不嚴,部分露天礦山整治工作明顯滯后,一些上報完成整治的礦山生態破壞問題仍然突出。部分廢棄礦山長期未落實治理要求。

二、整改實施主體

淮北市委、市政府

三、重點措施

1. 2021年底前完成礦山生態修復驗收標準制定,并印發實施。

2. 2021年底前對全省已完成整治的礦山開展“回頭看”,逐一核查,明確需要重新整改的項目,并制定整改方案;2022年全面組織實施;2023年底前完成驗收。

3. 2022年底前對露天礦山和廢棄礦山整治工作滯后的,加強調度督辦,督促按期完成。

4. 2021年底前完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管理制度,對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。

四、目標任務

礦山整治“回頭看”基本完成,露天礦山按“一礦一策”要求完成整治;已整治礦山落實交接管護,已治理礦山生態破壞問題得到解決。

五、完成時限

2023年底

六、整改完成情況

1. 貫徹落實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。轉發學習《安徽省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(暫行)》《安徽省礦山生態修復導則(試行)》等相關文件并嚴格貫徹執行,規范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。

2. 完成礦山治理項目“回頭看”發現問題整改。針對2021年省級“回頭看”發現淮北市3個問題,制定整改措施,明確整改標準和時限,建立臺賬,已于2021年6月整改到位。針對2022年省級第三方核查發現淮北市1個問題,編制整改方案,并于2022年11月完成整改。

3. 持續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。根據《安徽省在建與生產礦山生態修復管理暫行辦法》《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等規定,對全市29家在建與生產礦山修復治理任務完成情況、基金計提和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。督促礦山企業按時計提、使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;落實礦山企業修復的主體責任,做到“邊開采、邊治理”,確保完成年度修復任務。制定“十四五”后三年廢棄礦山治理計劃,推進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。

4. 落實礦山生態治理修復管理制度。根據相關文件要求,嚴格貫徹落實省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管理制度,嚴格按照程序和標準操作,并督促轄區政府對已完成移交的項目按照新文件、新要求繼續做好后期管護工作。我市所有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均按要求完成治理、驗收,并上傳至全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管理系統,全過程監管。

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間(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,共10個工作日)向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反映。

監督電話:0551-62253129

電子郵箱:ahzrzytxfc@163.com

 

 

 

2023年12月14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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